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邓州市中心医院关于贫困住院病人 “先诊疗后付费”管理办法
时间:2021-05-04   来源: 邓州市中心医院

2018年我院按照健康扶贫工作要求,认真落实贫困住院病人“先诊疗后付费”政策,全年共为困难群众实施“先诊疗后付费”3000余人次,垫付押金6100余万元。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贫困患者看病难、看病贵的压力,有效减轻了贫困患者看病就医的费用负担。但实际工作中“先诊疗后付费”住院病人出现未及时进行出院结账及逃费现象,给我院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。为了加强“先诊疗后付费”住院病人的管理,现制定管理办法如下:

一、“先诊疗后付费”住院病人身份比对 (责任人--科室主管医生)    

病人入院后主管医生要询问病人是否是困难群众,并在科室HIS系统上进行人员身份比对,如果是则需要医生在入院证上标注“先诊疗后付费”,到住院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并开放押金额度(按照各科室住院均次费用目标考核金额开放押金额度)。对未落实执行“先诊疗后付费”的医生,每人次罚款1000元,并到健康扶贫办公室学习相关政策。

二、“先诊疗后付费”住院病人证件保管(责任人--收费处工作人员)

困难群众持标注有“先诊疗后付费”的住院证到住院收费处办理住院手续,在居民医保办登记照相,然后将病人的有效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放在收费处统一保管,未做到者每人次对收费处工作人员罚款200元。

三、“先诊疗后付费”住院病人住院登记(责任人--科室主管医生)

主管医生要为困难群众开具诊断证明和“先诊疗后付费”专用核对表,到居民医保办登记并拍照。对于未及时到居民医保窗口登记、拍照,影响出院时即时补助的,对主管医生罚款500元。

四、控制药占比、自付费用(责任人--科室主管医生)

“先诊疗后付费”贫困患者在我院住院期间,主管医生要使用居民医保目录内药物、耗材及相应诊疗项目,药占比控制在医院要求之内,目录外费用控制在10%以内,超出费用部分由主管医生承担。

五、出院结账(责任人--科室主管医生 、护士长)

“先诊疗后付费”困难群众出院时,科室要为病人准备好出院所需手续并合理安排出院时间,避免下班后办理出院手续。在科室人力资源满足的情况下,可以派专人陪同办理(收费窗口和医保窗口提供困难群众优先服务),避免病人未到收费处结账直接离院而造成费用拖欠现象。若属病人及家属原因出现不及时出院结账甚至逃费现象,科室负责人必须及时报告住院收费处负责人孙培尧,由医院组织人员进行追缴欠款。“先诊疗后付费”住院病人出现不及时出院结账甚至逃费现象,科室负责人未及时进行上报,由本科室负责追缴欠款,追缴未果的由本科室负责住院费用的50%;若能完善手续并能提供患者相关证件的,可以先行医保报销,报销后剩余自负部分的50%由科室承担。

该管理办法自2019年3月10起执行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  

邓州市中心医院

2019.3.8

邓中心文【2019】13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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